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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,進一步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發展離岸貿易,財政部、稅務總局發布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離岸貿易印花稅優惠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自2025年4月1日起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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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合作区财政局、合作区税务局